【亨力考古】鑑古推今談封館-球員工會、勞資協議和停工的歷史脈絡

大聯盟昨(2)天正式宣布封館,在世界大賽打完後,封館之聲就甚囂塵上,很多球迷都已經有心理準備,不過正式封館仍舊相當令人震撼-大聯盟勞資雙方已經26年沒有陷入僵局。封館的影響早就體現在自由市場的動向,許多重量級球星,為了避免受封館影響,趕在11月就簽約,今年12月之前就出現6張超過1億美金的合約,放眼大聯盟歷史也是相當罕見。這次封館之前,大聯盟歷史上出現8次停工,其中3次封館、5次罷工,其中3次罷工影響賽事的進行,不論是封館還是罷工,都跟勞資協議息息相關,說到勞資協議,就必須先來聊聊球員工會。接下來跟著【亨力考古】的腳步,回溯再回溯,來看看球員工會創建、第一張勞資協議和歷年封館與罷工,再來看看今年封館的脈絡。勞資協議出現之前在美國職棒早期,勞資關係一面倒的傾向資方,老闆們一直握有球員生殺大權直到60年代末期。在職棒萌芽的19世紀末期,球隊老闆們就建立起保留條款制度,與球隊簽約的球員,下個賽季所有權仍舊屬於原球隊,這是避免球員自由換隊拉抬薪資。這段期間不是沒人想爭取球員們的權益,先後建立好幾個球員代表組織,早期爭取權益的方式不太一樣,是用「建立新聯盟」的方式。職業棒球員兄弟會(Brotherhood of Professional Base Ball Players)於1885年創立,一開始是單純的聯誼性質的組織,後來球員意識抬頭,更在1890年催生由球員主導的球員聯盟(Players' League),但營運狀況不佳,只打一年聯盟就解散。球員保障協會(Players Protective Association)於1900年創立,當時國聯獨大,球員保障協會幫助小聯盟層級的西部聯盟(Western League),更名為美國聯盟並宣布提升為大聯盟層級,與國聯對抗。在國聯美聯互鬥期間,協會也幫助對國聯不滿的球員加盟美聯,但依舊無法撼動保留條款,甚至在1903年大聯盟成立後,影響力逐漸衰退。美國職業棒球員聯誼會(Fraternity of Professional Baseball Players of America)於1912年創立,隔年聯邦聯盟(Federal League)年成立,並高薪挖角大聯盟球星,迫使大聯盟球隊提高球員薪資,1914年聯邦聯盟向大聯盟提起反壟斷的訴訟,但聯邦聯盟營運也出現了財務危機,於1915年整併進大聯盟。聯誼會想醞釀罷工,但沒有成功,不久後解散。以上三次嘗試都以失敗告終,三個球員組織最後解散,而三次組建新聯盟,兩次失敗的原因都是營運和財務問題,唯一成功的美國聯盟,最後放棄與國聯競爭,以合作共組大聯盟的方式並存。後來又有兩次由律師發起的球員組織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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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別是1922年的美國國家棒球員協會(National Baseball Players Associ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),及1946年的美國棒球公會(The American Baseball Guild)。前者創建者Raymond Cannon,是幾名涉及黑襪事件球員的辯護律師,這個身分並不討喜,後來導致協會的失敗;後者曾醞釀罷工,但無法說服球員,而老闆們適時做出讓步,球員們也接受老闆們的方案,其後在投票中反對公會,美國棒球公會只能走向解散。在幾度爭取權益失敗後,球員們變得保守,甚至多數球員認可保留條款,認為球員們需要保留條款。1950年代,新的球員代表組織成立,名叫大聯盟球員工會(Major League Baseball Players Association,以下簡稱工會或MLBPA)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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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一開始行事相對保守,比起保留條款,更關注退休金、廣播收入的分潤(電視轉播尚未普及)。1956年,即將退役的名投Bob Feller,被選為MLBPA第一任主席,代表球員與老闆們會面。Feller與當代球員想法相左,公開表態反對保留條款。▼生涯21年累積266勝的名將Bob FellerEmbed from Getty Images不過受限於當時工會影響力與多數球員的保守想法,Feller並沒有推倒保留條款高牆,MLBPA想擴大影響力,在1959年聘僱了Frank Scott擔任第一任執行董事。Frank Scott同時是球員經紀人,不過這時代經紀人並不負責跟球隊談薪資,只負責球員的業外活動,而且他也不是全職擔任執行董事,只是兼職而已。Frank Scott爭取權利相當溫吞,MLBPA迎來下一次改革則是1966年,這一年工會獲得政府認證,成為代表球員的合法組織,具有10多年勞權運動經驗的Marvin Miller,受聘為全職執行董事。Marvin Miller是大聯盟勞權的關鍵人物,在他帶領之下,球員們勞權意識抬頭,他任內17年,簽下了第一份勞資協議(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,以下簡稱CBA),保留條款走入歷史,建立起仲裁制度、自由球員制度,帶領球員們走過兩次罷工、三次封館,現在大聯盟球員制度幾乎都可以回溯到這段時期。第一份勞資協議回顧完生硬的歷史,該來說到CBA了。勞資協議-CBA,可以說是大聯盟制度的根本,幾乎所有制度、規定、賽程,都是勞資會議討論的內容。史上第一份CBA於1968年簽訂,為期兩年,根據網站Cot's Baseball Contracts的資料,內容包含: 底薪:從6000元美金提升至1萬美金。 保留條款:勞資雙方同意成立研究小組,研究取代保留條款的新制度。 仲裁制度:制定仲裁申請程序,出現勞資糾紛時可申請仲裁,最終仲裁者為聯盟主席。 減薪幅度:最大減薪幅度從25%調降至20%。 資遣費:被釋出的球員可獲得30天的薪資。 獎勵金:春訓時的津貼從一天25美元調升至40美元。 餐費:例行賽期間餐費從一天12美金調升至15美金。 賽程:勞資雙方成立委員會,研究重回154場例行賽的可行性。(1961年從154場增加到162場) 交通:要求提升客場時的交通與住宿(提升至first class-頭等服務)。 雖說還沒撤銷保留條款,仲裁制度的最終仲裁者還是大聯盟主席-他就是資方代表,但至少福利全面提升,仲裁制度有了雛型,也開始討論保留條款的替代方案,比起過往數十年停滯不前,這一小步已經是球員們的一大步了。▼Marvin Miller是重要的大聯盟勞權推手Embed from Getty Images第一份CBA以2年為期,後來逐漸拉長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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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至今3份CBA長度皆為5年,上一份CBA-從2017年至2021年-內容包含:底薪、球員名單人數、自由球員制度、薪資仲裁、競爭平衡稅(豪華稅)、收益分享(平衡大小市場球隊的收入)、藥檢、選秀制度、國際簽約規定。自從簽訂第一份CBA之後,所有制度的討論都以CBA談判為軸心,內容可謂包山包海,CBA談判是個能讓勞資雙方坐下來好好討論的平臺。但就像現在,談不攏的話,下場就是停工…23年8次對抗-大聯盟歷史上的罷工與封館CBA談不攏就會走向罷工或封館,大聯盟70年代到90年代前期,是勞資雙方於檯面上抗爭最激烈的時代,從1972年開始23年間,大聯盟發生8次罷工和封館: 1972罷工:主因為退休金,發生在開季,持續13天,少打86場比賽但未補賽。 1973封館:主因為薪資仲裁制度,發生在2月,持續17天,未影響例行賽。 1976封館:主因為自由球員制度,發生在春訓,持續18天,未影響例行賽。 1980罷工:主因為自由球員制度,發生在春訓,持續8天,勞資雙方同意隔年再討論自由球員制度,先行確定其他協議內容。 1981罷工:主因承上,自由球員制度依舊未取得共識,季中罷工57天,賽季改採上下半季制。 1985罷工:主因為退休金和仲裁薪資上限,季中罷工2天,老闆們讓步,少打的比賽於季末補賽打完。 1990年封館:主因為自由球員制度、仲裁制度、底薪等,發生在春訓,開幕賽推遲一周。 1994-95罷工:主因為硬性薪資上限、薪資仲裁等等,於1994年8月開始,持續到95年3月底,94年後續例行賽與季後賽取消,95年例行賽縮減成144場。 這23年可以粗略分成兩個階段,一是70年代到81年,這段時期球員工會凝聚向心力,開始能組織球員罷工的影響力,保留條款取消,協商建立薪資仲裁和自由球員兩項重要制度。第二時期是81年罷工到94-95年罷工結束,這段時期兩方長期在CBA協商中攻防,資方意圖在制度內加入利於資方的條款,甚至聯手起來不在自由市場上花錢(共謀案),雖然停工不如前一段時期頻繁,更像是冷戰,最後累積的矛盾於1994年完全爆發,且陷入長期對抗。「罷工」和「封館」同樣是大聯盟停擺,意義卻不同,「罷工」是球員向資方表明訴求最激烈的方式,「封館」是資方老闆們對工會施壓的手段。從上方列表可以發現,過去三次封館最後都沒有影響到例行賽的進行,畢竟少賺幾場錢對老闆和球團都是大事,90年代老闆們想推行有利於資方的制度,硬起來跟MLBPA耗,結果損失慘重,不但傷了荷包,也壞了聲譽-不過球員工會也同樣負評不斷。▼前大聯盟主席Bud Selig於1992年代理主席後,態度越趨強硬Embed from Getty Images論2021年封館從美國媒體報導可以知道,這次封館其中一個關鍵在於,兩方對豪華稅的金額差距太大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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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會希望一口氣提升到2.45億,資方提出的方案是下一期CBA五年間從2.14億逐漸提升到2.2億。而大聯盟主席Rob Manfred的公開信寫道:「他們(工會)提出歷史上從未被撼動的制度提案,包含大量減低收益分享制度、降低豪華稅(的懲處)、縮短球員為同一支球隊效力的年限長度。這些改變不會提升比賽的競爭性,只會降低。」由此公開信提到的三項制度可推論,工會希望提升球隊花錢的動力和上限,收益分享制度的金額降低,各隊就必須贏球才能賺更多的錢,而不是輸球還能輕鬆賺,豪華稅線提高就能增加球隊花錢的額度。▼大聯盟主席Rob Manfred代表資方的立場Embed from Getty Images至於第三項縮短效力時間,應該是只獲得仲裁和獲得自由球員的年資,球員獲得仲裁資格之前,薪水都是單方面由球團決定,目前規定是年資滿3年即獲得仲裁資格,自由球員則需要滿6年年資,薪資仲裁雖然能提高薪水,但還是會低於進入自由市場獲得的報價,越早取得自由球員資格,就能越早獲得高薪合約。球員工會立場自然是縮短取得資格的年資,大聯盟的立場相反,據報導,大聯盟提出滿29.5歲後取得自由球員資格,對於大器晚成的球員來說可能是福音,但對於20歲左右就上大聯盟的球員,不啻是晴天霹靂。根據記載,70年代後半虧損的球隊還比賺錢的球隊比較多,這時期正好勞資對抗最嚴重,我認為這是當時資方態度強硬的原因之一;1994-95年大罷工結束後,26年都沒有停工,而大聯盟的經濟規模越來越大,光是轉播權利金就飛速成長,1996年與ESPN的轉播合約為5年4.4億,下一份轉播合約是Fox簽下6年25億。根據網站Statista的資料,大聯盟2001年總收入是35.8億,2019年已經高達103.7億,去年收入跟著賽季一起縮水,但也高達36.6億,今年賽季相當熱鬧,季後賽期間,美國的收視率也創新高,推估不會跟2019年差太多。除了勇士是上市公司,其他球隊都沒有公開財報,我們無法得知各隊的現金流,不過既然有收益分享制度,代表沒進季後賽、戰績糟糕、進場觀眾數不佳的球隊,也能分到足夠的錢。根據富比世的推估,就算是在收入大減的2020年,多數球隊都還是有1億初頭的收入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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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今年收入回到2019年的水準,那各隊收入大約落在3億至5億,去年薪資調降為原本的37%,今年恢復正常,最多也不過多個1.5億,像是道奇去年9477萬到今年2億4778萬,大聯盟球隊今年要有淨利絕對沒問題,賺個幾千萬到上億都沒問題。大聯盟很賺錢,比以往賺更多,成長幅度還沒趨緩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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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還是有球隊一年只願意花5000萬,不願意多花錢簽下有戰力、有成績背書的資深球員。公開信雖然寫工會這些提案會降低競爭性,但部分球隊擺爛,各隊實力差距拉大,也會降低例行賽的精采程度,顯然資方對外的訊息避談這問題。大聯盟之所以現在就封館,是想避免影響明年春訓和例行賽,接下來勞資雙方就坐下來再談談,尋求彼此的平衡點。過去兩份CBA工會方都多有妥協,才會出現收益分享這種較有利於資方的制度,但這次演變到封館,代表工會態度趨強硬,這次資方如果底線踩得很死,封館時間可能就會拉長,重演1994-95罷工的長期抗戰對雙方都不是好事,沒有春訓、沒有比賽對兩方利益損失更大。剛簽下3年1.3億巨額合約的Max Scherzer,也代表球員工會出席與資方的談話,從他後續的訪談可以看出,工會雖然不希望封館時間拉長,但已經做好長期抗戰的準備。「我們背後準備了充足的戰爭基金(補助金),就是為了這種時候可以拿出來分配給球員,」Scherzer說:「要知道過去五年,我們為此已經儘可能準備充足的經費。」「最好發展不會耗盡這筆錢,我們明確地希望能在某個時間點達成共識。」 專欄:亨力考古系列延伸閱讀:失落的1994年那座蒙特婁無緣的冠軍盃不爽,所以我不打了:1994大罷工運動視界啪EP.73-避免不了的封館!勞資雙方到底都在吵些什麼講古時間:回顧2011年NBA封館========================封面來源:AP美聯社/達志影像資料、數據來源:MLB官網、Wikipedia、The Hardball Times、Did The Tribe Win Last Night?、Fat Swing、Statista、Five Thirty Eight、CNBC、富比世、USA Today 想參與更多運動議題討論?歡迎到大將軍豪洨專區-什麼都聊廢文區、運動狂人 Sports Maniαc!,